通用条款:
1. 寄件人保证其寄送的货物均已按照规定在订单、运单及任何相关文件上加以详细说明,并且适于国际货运。托运货物均已按照规定注明标记、写明地址并妥善包装,以便按照常规处理可以确保安全运送。
2. 寄件人保证其寄送的货物不含任何禁运品,包括但不限于:
• 其内容、外形、运输或存储违反了法定禁令或公共机构公布的禁令的货物,特别是违反原产国、目的国或转运国的出口、进口或海关法,或对设备(如温控产品)、安全措施或批准有特殊要求的商品;
• 贵重物品、军用物品、烟制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氧化物及有机过氧化物;
• 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
为免疑义,此处只是列举,并不穷尽一切禁运品和限寄品,禁运品与限寄品的规定应当遵从寄送国家/地区与寄送目的国/地区。
3. 寄件人保证其寄送的货物如含有电池等疑似危险品,寄件人应当同时上传证明货物不是危险品的材料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以及其他文件,该等材料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及其他文件应按照焦点供应链要求的形式和数量予以提供。为免疑义,焦点供应链将仅仅从寄件人处收集上述文件,但其无义务检查该等材料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及/或其他文件,或认定该等文件是否已经满足了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货物的限制要求。
4. 寄件人应向焦点供应链如实告知委托货物的品名、性质、价值等信息,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要求或规定填写运单,详细、准确地注明目的地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且均为合法取得。同时,寄件人进一步确认,其向焦点供应链提供前述信息,尤其是个人信息,已经获得相关人员的事先许可,并确保焦点供应链不因收集、保管、使用、存储、披露及传输该等信息遭受任何损失或索赔。
5. 寄件人有义务并保证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令,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运送托运货物可能涉及的始发、目的地、过境或途经国家/地区的进出口法规和海关规定,并应当积极配合清关提供海关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在清关过程中,如遇海关、商检等部门抽检或查验商品的,焦点供应链将尽合理商业努力通知寄件人。寄件人确认,无论焦点供应链通知与否,抽检或查验商品均取决于海关、商检等部门,焦点供应链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配合,但焦点供应链不对抽检或查验的过程及结果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海关、商检等部门抽检或查验产生相应费用的,焦点供应链将及时通知寄件人并向寄件人提供相应费用凭证,寄件人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并承担延期缴纳和/或未缴纳的相应责任。
5. 焦点供应链为寄件人提供进、出口环节的清关服务,进、出口清关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寄件人自行向有关机构支付,焦点供应链不做任何垫付。如寄件人要求焦点供应链垫付费用的,焦点供应链提供相应的费用账单给寄件人,并按照账单金额向寄件人收取相应费用。
7. 寄件人需确保寄送货物符合有管辖权的有关国家/地区对于禁运品和/或危险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于因货物包含任何限制运输的违禁品或危险品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损害、以及花费或开支,焦点供应链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单证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与货物不一致、或不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属于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违禁品或危险品),寄件人就其故意或过失所导致的该等不一致、错误信息和/或违反货物信息披露的约定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如寄件人未及时缴纳税费或海关、商检部门履行其职权而采取相应措施等非焦点供应链原因导致的报关报检延迟、商品被罚没、加征税费、罚款、退回等责任均应由寄件人自行承担,焦点供应链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焦点供应链造成损失的,寄件人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 若货物包含禁运品或危险品,或因其性质(尺寸、样式、重量及货物内容等)或其它原因不符合焦点供应链的要求,则焦点供应链有权(i)拒收货物;(ii)若货物已进行交接,将其退回或存储直至收回;(iii)无需通知寄件人的情况下,对货物进行运输,若情况需要和/或法律要求,可选择不同路线进行运输(例如,经济服务升级至标准服务),并从寄件人收取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或(iv) 违反强制性法律的,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v)对于因货物包含任何限制运输的违禁品或危险品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焦点供应链有权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交由私法机构处理。
寄件人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器、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均应由寄件人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货物,或有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寄件人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相关部门对焦点供应链的罚款及费用。
9. 焦点供应链有权代表寄件人填写各类清关申报文件、更正货物申报内容,并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缴纳相关税费,或作为寄件人/收件人的货运代理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合适的口岸完成货物出/进口清关手续。焦点供应链不对任何寄件人的虚假声明承担责任。寄件人必须对其托运货物及其价值作出正确描述和全面地申报。
10. 焦点供应链对货物内容及随附文件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这些文件应寄件人的请求由焦点供应链或以焦点供应链名义准备。寄件人应独立承担进出口商品的所有风险及后果。即使按照适用的法定条款规定,发货受限或禁止,或按照本通用条款或其它合同条款规定,发货受到限制或被拒绝,上述规定仍然适用。
11. 寄件人自行交付货物至焦点供应链指定仓库交接完毕开始及交付指定目的国指定地点的时间节点以MIC物流服务平台数据记录为准,如因平台数据造假、推送错误等原因导致的寄件人平台数据不准时,以寄件人核查确认的时间节点为准,焦点供应链需按寄件人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协助寄件人核查。
12. 寄件人提供的收件人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名称、邮编等信息如有不实,而焦点供应链根据其中任意一项信息将货物寄递成功,则视为该单寄递业务完成,焦点供应链对该货物接收人是否为实际接收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收件人拒领,或者由于其它原因而导致包裹不能正常交付,焦点供应链将尽力联络寄件人以取得新的指令,包括回邮。若寄件人要求退回,则双程费用均由寄件人承担。如货物不能退回或者寄件人未在焦点供应链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指示焦点供应链退回的;焦点供应链有权自主决定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变卖或采取其他焦点供应链认为的合理措施,且无须就前述行为对任何人承担责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焦点供应链的服务费、管理费及相关其他费用后退还寄件人(如有)。且对于托运人拒绝接受回邮或无法回邮至寄件人的货品,焦点供应链不对其丢失或破损承担任何责任。
13. 焦点供应链建议寄件人按照货物实际价值对货物购买保险,寄件人确认焦点供应链已经对货物保险进行过详细的解释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寄件人知悉并愿意对未经保险或者未按照实际价值保险的货物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每件货物(指单个运单中,焦点供应链同意收寄的所有包裹)只能提出一次索赔,且与该货物相关的所有损失或损坏的赔偿是完全并终局的。如寄件人认为本合同关于赔偿的规定将不足以补偿其损失,则应选择为货物购买保险。
寄件人可委托焦点供应链办理货物保险,焦点供应链接受该委托的,寄件人应向焦点供应链支付保险费。
14. 焦点供应链办理清关手续过程中,如发现商品包装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或包装不符等情况需及时通知寄件人,寄件人应当于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书面回复焦点供应链处理方式,逾期寄件人未明确提出书面指示的,焦点供应链有权自行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焦点供应链不承担责任:
(1)对于寄件人自行包装货物,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少的损失无需由焦点供应链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3)“春节”、“十一”“圣诞”等期间导致货物超长停滞和延误的。
(4)因收件人原因(更改收货地址、地址不详、地址错误、联系不上、拒收、无代收人等)导致延误或无法送达的;
(5)收件人学校、单位或住宅小区不允许焦点供应链服务人员入内,或收件人代收方原因,导致造成超长延误的。
(6)收件人地址为机关、单位等机构,而周六、周日和公众节假日不接收邮件、包裹,造成延误的。
(7)航空违禁品、手机、电子类产品、易碎品等因航空安检查验导致无法正常配载航班或改走陆路运输的;
(8)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缺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焦点供应链不承担责任。
赔付规则:
直邮小包赔付规则:
在收货扫描A-SCAN生成后的六十(60)个自然日内或经焦点供应链确认包裹丢失的情况下寄件人应当以邮件方式向焦点供应链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索赔申请材料。索赔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MIC物流服务平台关于包裹妥投异常截图;2)若在未退款情况下安排重新补寄,需提交网上交易记录截图+补寄单号。焦点供应链将于收到索赔申诉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反馈。如经核查最终无法定位包裹,届时将根据货物的申报价值且上限不高于该包裹运费的三倍金额进行赔付,该包裹寄送已收取的运费不退。理赔费用将以人民币计费,人民币支付。
M优达国际快递保价收费和赔付规则:
说明:仅当寄件人选择使用M优达国际快递时,方可根据焦点供应链提供的物流实际承运商名单选择实际承运人,各实际承运人的报价收费标准与赔付规则如下:
中国国内段保价收费标准及赔偿金额:
跨越
费用:
按声明价值收取,最低10.0元/票
声明价值为0-50,000元(含): 按照声明价格*4.0‰
声明价值为50,001(不含)-100,000元(含): 按照声明价格*4.0‰
声明价值为100,001元(含)以上: 按照声明价格*4.0‰
赔偿:保价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足额保价的按照货物价值损坏赔偿;未足额保价则按照该货物运费*7倍以内赔偿实际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
赔偿只赔付货物实际损失(直接损失),对于货物破损、短少或灭失引起的孳息、商业利益、误工费、利润、罚款、停产、停线延误、客户索赔等损失不做核定及赔偿。
顺丰
费用:
单票声明价值500元(不含)及以下:1元人民币/票;
单票声明价值501-1000(不含)元:2元人民币/票;
单票声明价值1000元(含)以上:保价费用=声明价值*标单票准服务费率(5‰),四舍五入取整。
赔偿:保价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基于保价金额、托寄物实际价值、受损比例、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赔偿。
中通
无保价服务
最基础赔付标准:破损和丢失赔偿责任限额如下:
(1)货损部分的实际申报价值,以系统导出价值为准;
(2)按照货损100 RMB/公斤,以货损部分的实际重量为准;
(3)以单件包裹为计算单位,最高赔偿2000 RMB/件;
实际赔偿金额,以上述三种条件中数额最小的为准。
国际段保价收费标准及赔偿金额:
FedEx
费用:
X=(托运申报价值 - 830或者166/KG*实际总重量,取大者)/830
注:X数值遇有非整数按照向上取整进一
保价服务费用=X(取整后)*10.1
注:保价服务费用遇有非整数按照向上取整进一
举例:托运申报价值=3000元,实重10KG,10*166>830, 故取1660
X=(3000-1660)/ 830=1.61
X取整进一为2
保价服务费用=2*10.1=20.2
保价服务费用取整进一为21元
赔偿:按照申报价值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4万人民币
UPS
保价服务:客户单票声明价值超过800人民币才可以购买的
费用:按照每票订单收取,每800元为一个单位,800元收8.8元,第一个800不收费,后面不足800的按照800收,比如1600只收8.8元,2000收17.6元
赔偿:按照申报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4万人民币
DHL
费用:固定金额人民币100元或者单票声明价值的1%,两者取高。
赔付:运费+物品申明价值。最高不超过2万人民币
备注:
1、国际段未保价,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做基础赔付,赔付标准如下:
(1)货损部分/丢失,按照实际货物申报价值进行赔偿。
(2)货损部分/丢失,按照实际货损部分/丢失对应的运费,三倍进行赔偿;
实际赔偿金额,以上述两种条件中数额最高的为准,赔偿最高不超过300美金。赔付流程需要20个工作日,本次已收取的运费不退。
2、如寄件人选择保价服务,寄件人丢件退本次运费,赔付流程时间根据快递承运商流程确定
3、寄件人应当通知收件人收到货物后发现有破损的外箱时,不要丢弃内包装,填塞物,产品,不要进行再次的转运,以避免货物二次破损,并第一时间告知焦点供应链破损事宜并提供证明资料
4、DHL 电商专线 货到境外当地会有一个新的转运单号查询,一次派送不成功会直接销毁,没有退回服务,且不对货值赔偿,只退运费。
国际快递破损赔偿所需材料及时长:
Fedex:
破损在签收日起 21个自然日内提交有效,超期不授理
破损需要提供的材料:
1.外包是否破损或者开箱痕迹?
2.内物填充材料是什么?
3.破损物品数量:
4.破损物品重量:
5.破损物品价值:
6.是否能修复,如果无法修复原因是什么,如果可以修复,预估的费用是多少?
赔偿时间:从成立到调查到财务预计时间28个自然日左右
UPS:
签收日起14个自然日提交有效,超期不授理
破损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外包装破损的照片,最好有运单号码
2. 内部破损的照片
3. 内部包装和填充物的照片
4. 外部受损位置是否和内部受损位置匹配?
5. 破损明细:数量/重量/价值
6. 是否能够修补?大概费用是多少?
7. 建议保留内部填充物和外部包装,到少五个工作日
赔偿时间:从成立到调查到财务预计时间50个自然日左右
DHL
国内寄出30个自然日内提交有效,超期不授理
破损需要提供的材料:
1.外包装损图片,内物破损图片留底
2.破损物品数量:
3.破损物品重量:
4.破损物品价值:
赔偿时间:从成立到调查到财务预计时间28个自然日左右
以下情况焦点供应链不予进行赔付:
1.焦点供应链免责条款情形发生时将不予以赔付, 具体参考上方通用条款(被海关扣关、销毁等异常情况无法索赔);
2.索赔申诉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物流系统有物流轨迹更新或已妥投D-SCAN更新(妥投D-SCAN包括派送失败,派送拒绝,退到分拣中心等);
3.任何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包裹丢失。
4. 任何情况下,焦点供应链不对物流配送时效作承诺性保证,且不对物流延期承担赔偿责任。
5.如货物没有按照实际价值申报、侵犯知识产权、当地禁止进口等原因而导致的海关扣货,此情况不在赔偿范围之内,焦点供应链只是协助寄件人提供清关文件;
6.如因寄件人货物本身质量问题以及涉及到具体的认证问题等,均不受理赔偿;
7.对于寄件人自行包装货物,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少的损失无需由焦点供应链承担;
8.易碎品不接受任何损坏赔偿;
9.因收件人原因(更改收货地址、地址不详、地址错误、联系不上、拒收、无代收人等)导致货物无法送达的;
10.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缺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焦点供应链不承担责任。
11.焦点供应链不会对与货物有关任何间接的、特殊的、或预期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12.针对M优达国际快递服务,任何索赔必须在及物流承运人接收货物后的15个自然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焦点供应链提出,否则焦点供应链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13.由于寄件人(包括但不限于寄件人管理控制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或寄件人的供应商、客户、代表、代理、官员、董事、雇员和其他职员)的过错、拖沓或不合作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寄件人负责赔偿。
14.焦点供应链对其或其雇员、分包商、实际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导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5.焦点供应链对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运输工具潜在缺陷而导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焦点供应链不承担任何责任。
16.由于寄件人交付的货物有瑕疵或者按照货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或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因寄件人并未书面告知焦点供应链或未提供有关资料,致使货物受损失的,应由寄件人负责赔偿。
17.寄件人要求焦点供应链拆外包装检查货物或重新包装货物的,焦点供应链在拆包装后发现货物与寄件人提供信息不符(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品名、等级、数量等)并在48小时内告知寄件人的,焦点供应链对货物由此出现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8.由于相关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的损灭。
19.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非由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合同方(简称“受影响方”)过错或疏忽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遵守任何政府或其他当局的任何法律、秩序、规则或条例、任何政府或超越国家当局的行为、战争或国家紧急状态、疫情、暴乱、内乱、恐怖主义行为、海盗行为、火灾、爆炸、洪水、犯罪行为、计算机病毒、恶劣天气、劳资纠纷、合同成立后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合同订立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因贸易摩擦等原因引起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性组织作出包括但不限于税率政策调整、外汇贬值、倾销商品等决定以及由此引起的一系列报复和反报复措施进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的情况等。
2受影响方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受影响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并且应在通知发出后10天内提供适当合理的相关书面证明。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受影响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受影响方的该等义务可以暂缓履行直至该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在上述暂缓期内受影响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影响降到最低。如果因受影响方未能或怠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或未能或怠于采取补救措施而致使另一方所受损失扩大,受影响方应就扩大的损失赔偿另一方。
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45天内,该事件仍在继续并且在该等期间内,受影响方始终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实质性义务,则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或按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